兩稅合一節稅的簡單案例
民國 89 年,「兩稅合一」第一次出現在個人所得稅的申報中,至今已經是第六年了,可惜大多數民眾對於其效果都還相當陌生。以下用一個簡單的案例來說明兩稅合一的效果。
老黃夫婦今年 55 歲,由於過去累積了不少資產,因此已經提早退休,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完全來自股利收入。由於老黃夫婦屬於退休族群,因此在投資上老黃精挑細選過後的投資標的都是高現金股利、沒有享受免稅優惠的傳統產業公司。總計去年全年老黃夫婦的股利收入有 150 萬元,其中 120 萬為現金股利,30 萬為股票股利。這些公司產生的可扣抵稅額為 50 萬(亦即,「稅額扣抵比例」為 33.33%)。
老黃夫婦去年的綜合所得總額為 150 + 50 = 200 萬,免稅額加上標準扣除額為 7.4 萬 x 2 + 6.7 萬 = 21.5 萬,綜合所得淨額為 200 萬 - 21.5 萬 = 178.5 萬,邊際稅率為 21%,應納稅額為 26 萬 9,750 元。由於可扣抵稅額為 50 萬,故今年度可退稅額為 50 萬 - 26 萬 9,750 = 23 萬 250 元。
也就是說,老黃夫婦除了去年領了 120 萬的現金股利之外,另外還可以從國稅局獲得退稅 23 萬元之多。這就是在投資上善用兩稅合一所產生的效益。
老黃夫婦今年 55 歲,由於過去累積了不少資產,因此已經提早退休,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完全來自股利收入。由於老黃夫婦屬於退休族群,因此在投資上老黃精挑細選過後的投資標的都是高現金股利、沒有享受免稅優惠的傳統產業公司。總計去年全年老黃夫婦的股利收入有 150 萬元,其中 120 萬為現金股利,30 萬為股票股利。這些公司產生的可扣抵稅額為 50 萬(亦即,「稅額扣抵比例」為 33.33%)。
老黃夫婦去年的綜合所得總額為 150 + 50 = 200 萬,免稅額加上標準扣除額為 7.4 萬 x 2 + 6.7 萬 = 21.5 萬,綜合所得淨額為 200 萬 - 21.5 萬 = 178.5 萬,邊際稅率為 21%,應納稅額為 26 萬 9,750 元。由於可扣抵稅額為 50 萬,故今年度可退稅額為 50 萬 - 26 萬 9,750 = 23 萬 250 元。
也就是說,老黃夫婦除了去年領了 120 萬的現金股利之外,另外還可以從國稅局獲得退稅 23 萬元之多。這就是在投資上善用兩稅合一所產生的效益。
1 Comments:
At 6/26/2005 03:58:00 下午, 匿名 said…
不過做這樣的動作,要小心股利總額加入所得時不會讓自己的稅率往上跳一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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