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mS的理財規劃園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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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12月 22, 2005

把握年度結束之前捐款

年度結束之前,我都會把握時間捐一些款項給公益團體,做為明年報稅時扣除的項目。

純粹就稅務規劃而言,捐給公益團體的效果其實不好。以所得稅率最高稅率 40% 而言,每捐一萬元可以減少一萬元的所得,進而降低 4,000 元的所得稅。以一萬元的代價換取 4,000 元的節稅,不符成本效益。

即便如此,我每年仍然會捐款。我個人的理由有兩個:首先,我是只顧自己賺錢,對於社會責任貢獻比較少的人;反之,這個社會上有些人卻為了社會責任,放棄他可以賺錢的機會,專心做社會公益的事項。因此我賺到錢之後,有義務要協助這些人去完成他們的夢想。

其次,透過捐款我可以把原本的稅款放在自己覺得重要的事項上面。一萬元繳國庫之後,我不知道這些錢到底花到哪邊去了。相反地,如果這一萬元捐給公益團體,那麼我就可以掌控這筆錢的用途。雖然以稅率 30% 而言,我等於是只從稅款中「搶救」出 3,000 元,其餘 7,000 元仍然得自掏腰包,但我相信我繳一萬元給政府,真正會花在我希望的用途上的一定不到 3,000 元。透過捐款我可以些許地調整社會資源的分配。

今年度我捐款的對象: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──今年度傳出財務危機,所以我捐的比較多;
家扶基金會
環境資訊協會──朋友在五年前創立的環保組織。